根招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一部署,現將馬鞍山市2003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去向及指標數
(一) 選拔去向。到農村基層支農、支教、支醫、扶貧。
(二) 選拔指標數。選拔指標數13名,其中:當涂縣8名、花山
區2名、雨山區2名、金家莊區1名。
二、選拔范圍和對象
本市生源;國家計劃內招收尚未就業的應歷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選拔條件
(一) 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
(二) 作風正派,組織能力強,熱愛農村基層工作;
(三) 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四) 身體健康。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市、縣報名時間均為8月14日—16日(3天),逾期不予報名。
(二)報名地點:市、縣報名點分別設在市人事考試中心和當涂縣行政服務中心。
(三)報名有關事項: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和經省級畢業生主管部門驗印的就業報到證(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繳納考試費用每人110元。考試復習資料暫定8月20日在原報名點發行,9月16日在原報名點發放準考證。
五、筆試時間、地點和科目
(一)筆試時間:9月21日上午。具體安排為:
8:00---9:30考《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10:00---12:00考《綜合知識》
(二)筆試地點:待定
(三)筆試科目:由省統一命題、制卷和閱卷。筆試科目分為《綜合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共2張試卷。
六、體檢、考核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2科筆試成績之和確定總成績。按縣、區選拔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七、公示和派遣。選拔對象經考核確定后,須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權限予以派遣。
八、選拔對象的定位與管理
經選拔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重點安排到鄉鎮農業服務中心(站、所)、村委會、鄉鎮中心小學、鄉鎮醫院、鄉鎮企業等,鍛煉時間為3年,工資享受行政機關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畢業生3年工作鍛煉期間,縣、區組織人事部門定期考核,3年期滿后綜合考核合格的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充實鄉鎮機關。其中,考核優秀者,縣、區組織人事部門可選擇到鄉鎮機關和學校或企事業單位擔任領導工作。表現一般或不好的,可繼續鍛煉1年,或進入人才市場自謀職業。
中共馬鞍山市委組織部
馬鞍山市人事局
200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