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司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資金發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當前實際,現將我市市本級2023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相關工作公示如下:
1、申報方式。在企業賬戶等信息準確、完善的前提下,繼續通過“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精準發放穩崗返還資金,參保企業無需申請。大型企業及因基本信息不完整未篩查出來的參保單位,可通過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廳網站(https://hrss.ah.gov.cn/ggfwwt/)辦事專欄自行申請。
2、政策對象。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非嚴重違法失信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
3、返還比例。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
4、資金用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中關于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5、申報期限。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線上申報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相關提示。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的單位不可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勞務派遣單位現暫停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截至今年8月底穩崗返還資金已撥付完成的單位(見附件1《馬鞍山市本級2023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已撥付單位名單》)可核對資金到位情況,并按照政策合規使用補貼資金。對因單位銀行信息有誤,未能完成資金撥付的單位(見附件2《馬鞍山市本級2023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已退回單位名單》)請于2023年10月31日前向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失業保險科(馬鞍山市湖南東路900號116辦公室,聯系電話0555-8880213)提供本單位正確的銀行開戶信息。
附件:附件一 馬鞍山市本級2023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已撥付單位名單.xls
附件:附件二 馬鞍山市本級2023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已退回單位名單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2023年8月24日